缅甸东方银行
缅甸东方银行是依据缅甸财政法设立的一家私人有限银行,自1993年11月18日起开始运营。创始人都是从国有银行退休的银行业专家,占有最多份额的是他们的家人、朋友和亲人。
26年间,缅甸东方银行在国内累积信用,以优质服务实践银行事业,为国内银行事业平稳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缅甸东方银行在全国有46所支行支持如美元、欧元、新加坡币等外汇的活期账户,提供开设活期账户、活期通知存款账户、储蓄账户、定期账户等服务。此外,还提供跨行服务和如金融支持的商业贷款、信任存款及汇款服务。
为提供外币服务及为国外银行提供服务,缅甸东方银行成为第一批从中央银行获得许可权的银行之一。在国内最早一批支持货币兑换的六个柜台中占其一。如今,缅甸东方银行已在仰光、曼德勒、毛淡棉、蒙育瓦、马圭、卑谬及木姐市开设20个货币兑换柜台。
作为缅甸支付联盟领导性的成员,在国内为推广电子支付系统开始介绍ATM及POS借记卡和信用卡等服务。现已与62所伙伴银行就国际银行联合合作及兑换货币合作达成共识。缅甸东方银行作为西联汇款的合作伙伴,在签署协议之后可以向与西联汇款相联系的111个国家汇款,也可以接受来自这些国家的汇款。
除了主要业务之外,缅甸东方银行在1995年是东方租赁公司的一项业务分支,负责开拓金融相关业务。现在,缅甸东方银行拥有东方租赁公司99%的股份。
将来,为满足银行业务需求,缅甸东方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友好协议,参与其全球贸易融资计划。因此,缅甸东方银行才得以开设价值500万美金的商务项目。作为银行应用国际金融公司全球贸易融资计划的银行网络,能够与许多国际银行互联服务。除此之外,依据国际金融公司所制定的框架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将为银行管理方面和商业金融方面事宜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银行主要服务内容
缅甸东方银行接受活期账户存款、定期账户存款、储蓄账户及通知存款账户。缅甸东方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为8.00%;定期存款利率30天为8.75%、90天为9.00%、180天为9.25%、270天为9.50、365天为9.75%。通知存款账户以每日账户余额为准,利率为2-5%。活期存款账户无利息。
大学教育储蓄计划
2002年5月2日,为完善国民储蓄计划,本行开始推出大学教育储蓄计划服务。这是针对12岁以下的孩子,为其获得大学教育而提前计划实行的一项支持服务。监护人或抚养人以自己的名义依照储蓄计划开设银行储蓄账户后,一般一个月存入5000缅币(最低5000缅币)。若采用储蓄计划,则除了普通利息外,每年依照账户余额还会再获得3%的利息。在可以取出储蓄计划每年存款时,需要出示大学录取通知书、及与大学费用相关的依据。
针对商户贷款服务
现在,缅甸东方银行提供期限不满一年的商业贷款,为贷款人提供主要的投资金贷款。利息则按照缅甸中央银行所规定的12%收取,再加上1%的服务费。
信任存款|缴纳手机话费及电费的服务
自2011年2月1日起推出信任存款服务之后,有了显著的进步与成效。此项服务是银行主要收入来源,也是给予东方租赁公司的重要资金来源。账单服务则是从2001年10月2日开始推出的。一次性进行话费充值和电费缴纳服务收取300缅币服务费。银行可以代表客户从用户账户中一次性支付上述账单。
国内转账服务
合作银行 (Co-operative Bank)、伊洛瓦底銀行 (Ayeyarwady Bank), 妙瓦底银行(Myawaddy Bank)、全球宝银行(Global Treasure Bank)、缅甸公民银行(Myanmar Citizen Bank)、农村发展银行(Rural Development Bank)、阿瓦银行(Innwa Bank)、缅甸小额信贷银行(Myanmar Microfinance Bank)、丹瑞银行(Shwe Bank)及中小企业发展银行(Small & Medium Industries Development Bank)提供国内转账服务。缅甸东方银行可以通过国内银行和中央银行网络提供客户信用汇款服务, 緬甸旅遊銀行 (Myanmar Tourism Bank), 礦產開發銀行(Mineral Development Bank).
国外汇款服务
本行与国际汇款服务公司“西联汇款”合作,成为缅甸第一所提供从国内向国外汇款服务的银行。
ATM、POS借记卡和信用卡服务
作为缅甸支付联盟领导成员,缅甸东方银行向客户发型借记卡和信用卡,为购物中心、餐厅、酒店和航线安装POS机终端。缅甸东方银行在各地都安装了ATM机。缅甸东方银行也从国际支付联盟获取了会员服务及商标注册证。
国际银行业服务
缅甸东方银行为开展国际服务而于2011年10月25日成为获得缅甸东方银行授权经销商的许可证的少数银行之一。缅甸东方银行在建立了快速通信系统后,为提供国际银行服务而创立了一个网络。缅甸东方银行在国际组织及国际认可的银行业组织的支持下,拓展其国外银行的服务项目,可以提供向国外汇款、商业支持和接受其所有权等相关服务。